宝安城中村房子被征收,补偿决定不合理,申请行政复议怎么提?能要求听证吗?

先给结论:补偿决定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2024年1月1日施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直接列进了受案范围。期限记住: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第二十条)。宝安这边,对区政府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宝安区人民政府申请(第二十四条)。案子重大、疑难、复杂的,复议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你主动请求听证,复议机关也可以组织(第五十条)。普通程序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第六十二条)。下面把流程拆开讲。

先说说背景。宝安城中村多、旧改项目密,征收补偿决定下来之后,不少街坊第一反应是"不签字、拖着",拖到期限过了才想找说法,结果复议申请被以超期为由挡回来。其实补偿决定这种书面文书,恰恰是最好"找毛病"的——程序、标准、评估都有硬杠杠,关键是把时间点卡住。

一、补偿决定不合理,为什么先走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不收钱、期限短、不用上法庭,对大多数征拆纠纷是成本最低的第一道程序。新《行政复议法》明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把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列进受案范围,等于把话说死了:政府下了补偿决定,你不服,可以复议。

有人说"那我直接去法院告"。可以。第二十三条列举的必须"先复议后诉讼"的五类情形(当场处罚、自然资源权属确认、未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等)里,并不包含征收补偿决定,所以补偿决定案子可以自己选:先复议,或者直接起诉。大多数人选复议,图的是快和免费。

二、向谁申请、期限多久、怎么申请?

管辖看第二十四条:对宝安区政府工作部门(比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宝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对宝安区人民政府自己作出的行为不服,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吃不准的,先打电话问复议机关,跑错地方会耽误时间。

期限是硬道理:第二十条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有个细节容易被忽略——如果政府下决定时没告知你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期限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事项起算,但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涉及不动产的,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不受理(第二十一条)。

申请方式很宽松:第二十二条允许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有困难的当场口述、复议机关记录在案。申请书把"谁、对什么事不服、要什么结果"写清楚就行,不需要写得像起诉状那么严。

三、能要求听证吗?怎么争取?

能,而且法律给得很足。第五十条原文:"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

要抓住两个点:一是在复议申请里明确提出请求听证,最好写明"本案补偿标准、评估程序争议重大,请求组织听证";二是第五十一条说,听证前5日书面通知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第六十一条还规定,经过听证的案件,复议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复议决定——也就是说听证不是走过场,笔录直接影响结果。

四、复议期间,房子会被拆吗?

这是街坊最担心的事。第四十二条的原则是"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同一条规定了例外: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应当停止执行。

实际操作里,指望政府自己喊停不现实,申请人主动申请停止执行才是正路:在复议申请书里单独列一项"请求停止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停止强制搬迁",把理由写足——房子是唯一住所、家里有老人孩子、拆除后损失无法挽回,等等。能不能批,看复议机关,但你不提,就一点机会没有。

五、复议决定多久出?不满意怎么办?

第六十二条:普通程序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简易程序30日内作出。所以最长等90天,比一审诉讼快得多。

如果复议决定下来了你还不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起诉(复议法第十条)。另外,第二十四条强调"谁作出行为谁当被申请人",复议申请书把被告写错,会被要求补正,别在这上面栽跟头。

写在最后

提醒一句: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也就是政府机关,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第四十六条);它拿不出作出决定时的证据、依据的,复议机关可以认定该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直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第七十条)。这条对维权方非常有利——政府当初怎么定的补偿,白纸黑字都得拿出来。

宝安的朋友如果手里已经拿到补偿决定书,先别急着签字或开撕,把收到日期、决定书里引用的标准、评估报告三样东西整理好,60日的期限一天都不能浪费。拿不准怎么提、听证怎么写,可以把决定书拿给律师看一眼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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