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棚改安置房迟迟不交付,能要求增加过渡费吗?

一句话先给结论: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二条,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交付前征收方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安置周期拖长、安置房逾期不交付的,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不应停留在签约时的旧标准,可以按实际过渡期限书面主张。

一、安置房没交付,过渡费凭什么不能按旧标准算?

过渡费对应的是"你在外面租房等着安置"这段实际时间。征收签约时定的过渡期过了,房还没交,这段时间的房租成本还在涨,过渡费却按几年前的标准发,明显对不上。条例第二十二条讲的是支付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责任,没有说安置拖多久过渡费都一个数。

二、柳州某棚改项目的实际情形

以柳州某棚改项目回迁户为例(化名,宣传示例),签约时承诺两年交房,拖了三年多还没着落,过渡费还是按签约时标准发放。住户把征收补偿协议、交房通知、租房合同、付款凭证整理成册,书面要求按实际过渡期限核算过渡费、明确交房时间。具体结果以个案处理为准,这里讲的是口径和举证。

三、过渡费按什么标准算?数额怎么核?

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按实际过渡期限计算。发放标准明显低于当地现行政策的,可以书面主张补足;协商时把当地现行标准文件、协议约定、实际过渡期限摆出来,谈的依据就清楚了。

四、不想要安置房了,能改拿货币补偿吗?

协议一旦签订,变更补偿方式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主张变更或撤销。想改方式的,先别急着签任何补充协议,把协议原件和材料留好。

五、政府一直拖,怎么办?

先书面催告,要求明确交付时间和过渡费核算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有期限,别拖着,拖过去的是自己的权利;谈不拢就及时维权,越早启动越主动。

常见问题

安置房迟迟不交付,能要求增加过渡费吗?

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二条,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方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安置周期拖长的,过渡费不应停留在签约时的旧标准。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什么标准算?

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和实际过渡期限计算,具体数额以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发放标准明显低于当地现行政策的,可以书面主张补足。

不想要安置房了,能改拿货币补偿吗?

征收补偿协议一旦签订,变更方式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协议本身显失公平或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主张变更或撤销,具体以协议内容和个案事实为准。

政府一直拖着不交房,怎么办?

先书面催告、固定证据,要求明确交付时间和过渡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别把法定期限拖过。

签协议时要注意什么,才能少吃亏?

写清安置房位置、户型、面积、交付时间、过渡期限和过渡费标准、逾期责任;口头答应的落到协议或会议纪要,凭证保管好;拖着不处理的,早维权比晚维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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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所引标准以当地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均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指向真实当事人,不承诺案件结果。相关阅读:柳州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项目有哪几项?、柳州招商引资协议被单方解除,企业已投入能追吗?、宜昌房子签了征收补偿协议,政府拖着不履行,能起诉吗?、更多圣运资讯、业务领域、华南案例、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