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老百姓对政府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要在多少天内提?复议期间能不能要求听证?

直接说结论: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令第九号)第二十条,对行政行为不服,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行为时未告知复议权利的,申请期限从知道复议权利之日起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议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申请人请求听证的,复议机关也可以组织(第五十条)。普通程序案件,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第六十二条)。

六十日是从哪天开始算?

第二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注意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是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算。屯昌农户收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处罚决定书,签收那天就是"知道"之日;处罚决定书贴在门上、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期满视为知道。

第八十八条还明确:本法关于"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但六十日申请期限是自然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别踩着最后一天寄材料。

行政机关没告诉我能申请复议,怎么办?

第二十条第三款: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也就是说,处罚决定书上没写"如不服可在60日内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期限不会因为这个就永远有效,但会从你真正知道有复议权利那天起算,兜底一年。

最长保护期是多久?

第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老案子,最长保护20年;其他案子最长5年。这是兜底期限,不是让你拖到最后再申请。

申请复议要交钱吗?

不交。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是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的,和行政诉讼要交50元诉讼费不一样。

复议期间能不能要求听证?

第五十条: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怎么通知?被申请人负责人要不要到场?

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第六十一条还规定:经过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本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是说,听证笔录是作出复议决定的重要依据。

复议机关多久要出结果?

第六十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条还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审查期限届满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对复议结果不服怎么办?

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宣传示例:屯昌某养殖户(化名"屯昌某先生")收到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拆除养殖场的决定,处罚决定书未告知复议权利。代理律师指导其在知道复议权利后60日内向屯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并申请听证。听证会上,被申请人负责人到场,复议机关经审查认定拆除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决定撤销该行政行为。

常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十条规定,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第六十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是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的,区别于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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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2024年1月1日施行,中国政府网 gov.cn)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当事人为宣传示例,已化名脱敏,不承诺案件结果。同类问题可结合业务领域与海南案例进一步了解,或阅读海口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