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签协议的部门被撤并了,协议不会跟着作废,该履行的还得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协议义务由承继机关接着履行。部门怎么换、怎么合,是政府内部的事,企业手里的协议不能因此没人管。

一、部门撤并了,协议还算数吗?

算数。行政协议是政府与企业之间订立的,义务跟着职权走。机构改革把原部门撤了、并入新部门,原部门的职权划转给谁,谁就承接这些协议义务。宣传示例:深圳某科技企业(化名)与区某局签订项目扶持协议,后来该局并入新组建的部门,企业发函要求新部门按原协议履行,新部门经核实承接后按约定推进了兑现程序。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

二、该找谁履行?怎么确认承继机关?

先看撤并方案:原部门并入哪个单位、职权划转给谁,一般以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为准。不确定的,先书面发函询问,或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核实撤并文件,别凭猜去敲门。把原协议、撤并文件、承继部门的确认函放在一起,形成完整链条。

三、新部门不认账,能告吗?

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职权承接不明的,依法确定适格被告。也就是说,起诉对象不是"不存在"的原部门,而是承继其职权的现在这个部门。政企协议争议的管辖与被告确定,可参考武汉政企协议管辖被告等文。

四、新部门拿"换人了"当理由,怎么办?

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十一条,政府不得以换届、负责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部门撤并同理,不能成为不履行的理由。先书面催告并留存送达记录,写明原协议内容与履行的承继依据;催告无效,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

五、怎么催告、怎么留证据?

催告函写清:原协议名称与签订时间、原签约机关、承继依据、要求履行的内容与期限、逾期将依法主张的声明。EMS邮寄并保留回执,让送达有据可查。协议原件、撤并文件、往来函件、付款和投入凭证全部归档。更多政企协议履行争议的处理思路,可参考深圳政企协议违约损失、南宁行政协议复议范围并联系我们咨询。

常见问题

签协议的部门被撤并了,协议还算数吗?

算数。协议义务不因机关撤并而消灭,由继续行使该机关职权的部门承继履行;部门撤并属于政府内部机构调整,不影响行政协议的效力。

该找谁履行?怎么确认承继机关?

看撤并方案:并入哪个部门、职权划转给谁,一般以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为准;不确定的,可先书面发函询问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核实,别凭猜。

直接告合并后的部门,法院受理吗?

受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职权承接不明的,依法确定适格被告。

新的部门不认原来的承诺,怎么办?

先书面催告并留存送达记录,写明原协议内容与履行的承继依据;催告无效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十一条,政府不得以换届、负责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该维权时就维权,别拖到期限过了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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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以深圳及广东省最新政策文件和个案程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