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与政府签的招商协议,政府答应协调贷款贴息、融资支持没兑现,能要求继续履行吗?
广州企业落地园区,政府常把"协助融资、贷款贴息、对接金融机构"写进招商协议,作为吸引投资的条件。项目投产了,贷款批不下来、贴息迟迟没影,企业现金流吃紧,这时候不能只当"协调没结果"自认倒霉:承诺落在协议里,就是政府的履约义务。
一、答应协调贷款、贴息支持,算协议义务吗?
算。写进入园协议、投资协议或政府出具的文件,就属于行政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政府为实现招商引资目标与企业协商订立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政府书面作出的允诺可以作为履约依据。
二、贷款没批下来、贴息没到账,能怪政府吗?
要看承诺内容和因果关系。承诺了协调贷款、协助对接金融机构、贴息支持的,政府负有积极履行的义务;不作为、拖延导致贴息没到账的,企业可主张继续履行并索赔损失。贷款最终批不批的决定权在银行,但政府是否履行了协调义务、贴息是否按约发放,是可查的。
三、怎么要求继续履行?走什么程序?
先书面催告、协商,把承诺和兑现缺口固定下来;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八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宣传示例:广州某智能制造企业(化名)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政府协助对接贴息贷款,放款后贴息迟迟未兑现,企业发函催告并附放款凭证,后经协调按约补发贴息。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
四、损失怎么算?能要贴息差额和融资成本吗?
能。贴息差额按协议约定和实际放款凭证计算;因政府不兑现导致企业高成本融资的,多付的利息部分可一并主张,金额以银行凭证为准。别只盯着补贴,多掏的融资成本也是实打实的损失。
五、证据和期限要注意什么?
协议、纪要、往来函件、贷款申请与放款凭证、贴息申报记录都要留好;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在知道之日起60日内。该维权时就维权,别拖到期限过了再想办法。类似问题可参考广州招商优惠不兑现、广州协议纠纷复议诉讼路径、广州城中村改造补偿的处理思路。
常见问题
答应协调贷款、贴息支持,算协议义务吗?
算。写进入园协议、投资协议或政府出具的文件,就属于行政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政府书面作出的允诺可作为履约依据。
贷款没批下来、贴息没到账,能怪政府吗?
要看承诺内容和因果关系。承诺了协调贷款、协助对接金融机构、贴息支持的,政府负有积极履行的义务;不作为、拖延导致贴息没到账的,企业可主张继续履行并索赔损失。
怎么要求继续履行?走什么程序?
先书面催告、协商,把承诺和兑现缺口固定下来;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八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损失怎么算?能要贴息差额和融资成本吗?
能。贴息差额按协议约定和实际放款凭证计算;因政府不兑现导致企业高成本融资的,多付的利息部分可一并主张,金额以银行凭证为准。
证据和期限要注意什么?
协议、纪要、往来函件、贷款申请与放款凭证、贴息申报记录都要留好;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在知道之日起60日内。权益受损的,该维权时就维权,别拖到期限过了再想办法。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承诺案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