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农村耕地和宅基地被征收,预公告要贴多少天?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多久、什么时候能要求听证?
村里突然说要征地,第一步看到的公告是什么?
很多东方市农村的乡亲第一次知道征地,是村委会门口贴了张纸。按第二十六条,这张纸叫征收土地预公告,不是正式征收决定。它要写清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并且必须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看到预公告要做两件事:一是拍下来留存,二是留意紧接着来的现状调查——查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还有你家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时人要在场,数清楚再签字。
预公告贴了之后,还能抢栽抢建多拿钱吗?
不能。第二十六条写得很死: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实践中有人抱着"多种几棵树、多盖一间房就能多赔"的想法,结果预公告后栽的果树、搭的棚子一律不算。真正能补的,是预公告前已经合法存在的地、房、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安置方案贴出来,多久内提意见有效?
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里要同时写清楚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
这30天是关键窗口。觉得补偿标准低、安置方式不合理、青苗和附着物清点少了,要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来,EMS寄给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并留底。过期再提,力度就弱了。
什么时候能要求开听证会?
还是第二十八条: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注意门槛是"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不合法,不是一家两户觉得不合适。所以乡亲们要联合起来,形成书面意见和签字。听证不是申请了才开,达到多数比例政府就有义务组织;开完还要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征批文下来后,多久必须正式公告?
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对个别确实达不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政府要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对这个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款包括哪几笔?没到位能征吗?
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海南按琼府〔2024〕9号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只含这两项,不含社保和附着物青苗)、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先补偿后搬迁,可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所有权人)、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
第三十二条明确: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钱没到位就动手推地拆房,程序违法。
常见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官方文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诉求以证据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同类问题可结合业务领域与海南案例进一步了解,或阅读区片综合地价怎么查。